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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伙企业,合伙人为甲、乙两个自然人,主营是咨询服务。该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核定征收,甲分配比例为30%,乙分配比例为70%。2017年1月至3月A收入总额40万元,1月至2月累计已预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分别为甲150元,乙350元。咨询业的应税所得率为10%。甲和乙该如何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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