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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我区“7+7”主导产业体系,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实施办法和细则(第一批)的通知》(青府办发〔2013〕87号),现将2014年度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注册在本区的企业为主体,且企业能按资助金额的5倍以上匹配研发投入。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或利润)、纳税额年增幅10%左右,科研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5%左右。
3、以产学研联盟形式共同实施,企业需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正式的的合作协议和合同,具有良好的诚信和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4、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1、产学研合作创新驱动型企业
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密切的合作关系,产学研合作成为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先进的研发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较强的研发团队,企业创新能力、专利工作、新产品开发、成长性等方面成效显著,承担过区产学研合作项目并且项目完成质量良好。
2、产学研合作项目
通过产学研合作,对企业的关键生产技术或设备进行改进或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究开发符合国家重点支持产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实施结束时能形成500万元以上的销售规模。
重点支持领域:符合青浦区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领域项目和涉及节能减排与民生科技的科研合作项目。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3、共建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
企业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先进的研发设备,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升企业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使企业在创新能力建设、新产品开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得到持续发展。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服务平台,为我区企业研究开发、创新创业提供信息、技术和服务支撑。
重点支持建在企业的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
4、进度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
三、申报程序
1、2014年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方式进行
①、各申报单位在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www.qpsisp.com)进行会员注册;
②、根据获得的用户名,登陆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点击“项目申报一点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以附件形式提交“青浦区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可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中下载。
2、区科委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考察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资助。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
各镇、街道,各区级公司及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对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一式二份)交区科委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2014年度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项目只开展一期。
项目管理科室:科技业务科
项目受理部门: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联系人:徐善春、张卫卫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80号    邮编:201799
电话:69718555   69718577   传真:69718577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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