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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组织机构代码验证工作的通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告

2014年9号

为进一步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发展需要,减轻机构负担,确保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的动态更新,经我局研究决定,调整本市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方式,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现场验证调整为网上信息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市将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年度网上信息确认工作,组织机构无需到各区(县)代码登记处办理代码年度验证,代码证书不再加贴年度验证标签。

2.凡持有2013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机构名称、地址、机构类型、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济类型、注册资金、投资方国别、邮政编码共九项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组织机构,应当开展本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年度网上信息确认。

3.组织机构凭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受理系统进行年度网上信息确认。

4.年度网上信息确认需提交代码证书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的原件扫描件、有效证照(国家机关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登记证;其他组织机构持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将及时公示组织机构年度网上信息确认状态。

6.我局不指定或委托其他任何公司代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网上信息确认工作。

7.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变更上述九项基本信息或换领证书的各类组织机构,应及时登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受理系统或到各区(县)代码登记处申请办理变更或换领代码证书。

特此通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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