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盛)练西公路2850号
招商科办事处:青浦区华科路68号5号501室 青浦办事处:青浦区华科路68号5号501室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16 号文)精神,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现开展2015年度总部经济项目申报工作(主要包括国内企业总部和企业功能性总部项目),请各单位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街镇、园区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料
1. 《青浦区内资企业(地区)总部认定申请表》或《青浦区内外资企业(功能性)总部认定申请表》(原件,附件1、 2);
2. 青浦区总部经济申报企业2014-2015年已享受区扶持政策上报表(原件,附件3)
3. 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企业申报前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 主要投资者(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地区总部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原件);
6. 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 相关资质、认证或评定证书(复印件);
8.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以上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扫描件一份。
二、申报流程
1. 企业申请: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上申报资料,报送所在街镇、区属公司加盖公章确认后上报至区经委;
2. 审核:区经委对申报的项目初审后召集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会审;会审通过的项目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定;
3. 资金拨付: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审定后,涉及资金的由区经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兑现扶持资金。
三、受理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25日前向区经委提交申报资料。
联系人:投资促进科 施韪
联系电话:69215333
附表:
1.青浦区国内企业(地区)总部认定申请表
2.青浦区内外资企业(功能性)总部认定申请表
3.青浦区总部经济申报企业已享受扶持政策上报表
4.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及其他重大项目发展实施细则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招商局)
2015年12月3日
|